楊律師:
你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我是在深圳的一家公司,我能否將公司股份的98%轉讓給一個香港人,這樣做是否合法?如他取得股份后,能否出任公司的法人代表?
答:
將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給香港人屬于外資并購內資企業范疇,應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法律以及外資并購內資企業法律。我國法律不允許境內個人與外商合資,但是內資企業成立滿一年的,可以允許外資并購。
外資并購內資企業還應遵守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股權比例據此會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鼓勵類項目,法律對外資比例并無限制,但是在具體操作時,有些地方工商部門為防范名為合資,實為獨資的企業登記注冊,會對外資比例有所控制。
如果香港人取得公司控股權,自然可以出任董事長,即公司的法人代表。
楊春寶律師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私營企業股權能否轉讓給港人?是否有比例限制?(2004)”,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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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