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您好!
我是十多年前從大陸來的留學生, 現有加拿大國籍和美國永久居民身分, 生活在美國加州。 我有個問題想向您請教。
我的姑母從未結婚與工作,現已八十有余,居于上海。自我們出國之后,她的全部生活及醫療費用便由我們完全負擔。兩年前我們為她賣下了她所居住的房子(我亦曾住在那里直至出國),姑母為產權所有人。 現在姑母希望在她身后能將該房留給我們以使我們今后往來方便。 不知現在國內的法律對于此種與外籍華人有關的財產贈予是否有某些特殊的規定? 我們應用何種方式辦理此事較妥?
我已在海外生活多年,國內在這十多年里已經歷了巨大的變化。我們對于國內的許多事情都已是較陌生了,非常希望可以得到您的指點和幫助。
祝好!
王女士
王女士,您好!謝謝您的來信。
去年以前上海房產有內外銷之分,即外籍人士不能購買普通內銷房,贈與也不可以。但是現在已經放開,只要您姑母與您依法訂立贈與協議,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即可,當然這其中要發生一些稅費。您亦可以與您姑母簽訂遺贈撫養協議,即由您承擔撫養義務(事實上您已經做到了),您姑母將房產遺贈給您,在她身后您可以根據該協議取得該房產。此外,也可以由您姑母立遺囑,直接將房產遺贈給您。
楊春寶 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