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一個內資公司可不可以完全收購另外一個內資公司?
答:
一般而言,一個內資公司收購另一個內資公司并無法律限制,除非被收購方是法律只允許特定主體經營的公司。通常,如果以你公司作為另一公司股權的單一受讓人,可以通過三個途徑進行:一是吸收合并,即你公司兼并另一公司,完成收購后,注銷另一公司,另一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業務和經營資質等均由你公司承受。二是一般的股權轉讓,即你公司受讓另一公司的股東所持有的全部股權,你公司成為另一公司唯一股東,另一公司繼續存在。但是采取這一方式,必須注意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新修訂的《公司法》雖然允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存在,但是如果你公司是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則不能獨自成為另一公司的唯一股東。三是以你公司的多個股東為受讓人,完成對另一公司的收購,也可達到預想的效果。(選自《創業法律108問》,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電話:13901826830)
最后編輯于:2018-09-2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