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藥監局、密碼局、瀕管辦公告
(2018年第157號)
關于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健康發展,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8年版)》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清單實施后,《財政部等11個部門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6年第40號)》和《財政部等13個部門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號)》所附的兩批清單同時廢止。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藥監局
密碼局
瀕管辦
2018年11月20日
最后編輯于:2019-06-09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