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北京法院2012年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寶馬”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韓寒訴百度文庫侵害著作權案、《次仁卓瑪》攝影作品著作權案等一批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涉及美術作品、計算機軟件、電子商務、地理標志等多個知識產權熱點領域,向社會生動展示了北京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取得的新進展。
此次發布的十大案例,是從北京市三級法院2012年終審審結的萬余件知識產權案件中精選出來的。入選的十個案例中,著作權案件有五件,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有四件,專利權案件一件。此次十大案例發布是北京高院自2002年以來連續第十一年發布年度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此次發布的案例中,“寶馬”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位列十大案例之首,法院最終突破商標法的定額賠償最高限額,對權利人的訴訟請求予以全額支持,并對侵權人采取了民事制裁措施。本案審理表明了中國法院平等保護中外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市場秩序、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決心和行動。
在韓寒訴百度文庫侵害著作權案中,法院的裁決既積極鼓勵企業技術中立與發展,也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權構成要件進行了明法析理。該案的審結預示在互聯網時代,各方利益主體自覺維護和劃定權利及義務邊界是極其重要的,在充分享受網絡技術成果時,亦要注重加強對知識產權新客體的保護。
《次仁卓瑪》攝影作品著作權案中,北京法院首次對參照他人攝影作品繪制油畫行為作出侵權認定,該案的審理不僅保護了攝影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對于規范美術界從業者的創作行為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導向作用。(記者:郭京霞 通訊員:孔慶兵)
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