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市場準入管理的公告

  為規范國際海上旅客運輸活動,保障我國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以下簡稱《國際海運條例》)的有關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進一步加強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市場準入管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場準入有關要求
  (一)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經營進出中國港口的國際海上旅客運輸業務,應當依法取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相應許可。開展國際旅客班輪運輸經營的,應當依據《國際海運條例》規定,取得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以外國籍船舶在華開展多點掛靠業務的,應當依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外國籍郵輪在華特許開展多點掛靠業務的公告》(2009年第44號)要求獲得特別批準。
  (二)注冊在中國境內的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應當取得中國海事部門或其認可組織簽發的、與經營船舶類型相適應的符合證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其運營船舶應當取得中國海事部門或其認可組織簽發的安全管理證書(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
  (三)不予核準船齡超過30年的客船進出中國港口。船齡自船舶建造完工之日起算。外國籍郵輪在華開展多點掛靠等不定期或單航次國際海上旅客運輸業務的,前述船齡限制由交通運輸部綜合考慮船舶技術狀況予以核定。
  (四)船舶應當具備與航區相適應的法定檢驗證書和船級證書。其中,船舶安全管理證書(SafetyManagement Certificate)、客船安全證書(Passenger Ship Safety Certificate)、國際船舶保安證書(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和船級證書(Certificate of Class)應由國際船級社協會(IACS)成員船級社簽發。擬開展國際旅客班輪運輸經營的,上述證書自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提交相應許可申請文件起,有效期不得少于1年。
  (五)為確保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具有相關從業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以租用船舶開展經營的(光租除外),該經營者應當至少擁有一艘國際航行船舶。
  (六)懸掛被列入港口國監管東京備忘錄黑名單國家國旗的客船,不予核準進出中國港口。
  二、監督檢查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港口航運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市場監督檢查,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對違反《國際海運條例》規定從事國際海上旅客運輸的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應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交通運輸部報告。海事部門要加強對到港國際海上旅客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
  各有關港口經營人不得為未經批準開展進出我國港口海上旅客運輸業務的船舶和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提供船舶上下旅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4:47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