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區(qū)別?(2004)
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15-2-24 點擊:
問:
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有的被稱作法人,有的被稱作法人代表,有的被稱作法定代表人,這些稱呼有什么區(qū)別?
答:
法人是指特定的社會組織,如作為企業(yè)法人的公司,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錯誤的。這個錯誤又來源于法定代表人,是中國人總是喜歡亂用簡稱造成的,以為法定代表人可以簡稱為法人,殊不知法人是另外一個概念。
法人是擬制的人,它必須通過自然人來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產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那個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長或者執(zhí)行董事,在老公司中則為總經理。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有的被稱作法人是錯誤的,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規(guī)范的用法,被稱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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