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案例之合資糾紛仲裁代理法律服務
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12-1-17 18:18:17 點擊:
某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等多地上市的世界級的光伏制造銷售企業,多年前與中國一家民營企業合資設立中外合資多晶硅公司。經數年運營,該合資公司雖然取得長足的發展,但是,由于合資雙方經營理念分歧嚴重等原因,雙方決定終止合作,由中方收購外方所持全部股權。對于股權轉讓款,雙方同意部分以貨幣支付,部分以多晶硅料充抵,但外方對于充抵量有決定權。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該合資公司已經變更為內資公司,中方雖也支付了部分股權轉讓款(包括以多晶硅料充抵),但尚有人民幣1.37億余元沒有支付,而中方對于外方的付款及供貨請求卻置之不理,并采取回避策略。外方被迫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申請仲裁,要求中方以貨幣方式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中方對此提出股權轉讓協議無效、股權轉讓款已轉化為預付款等十多項抗辯。楊春寶高級律師率領的律師團隊接受外方委托作為其仲裁代理人,詳細分析了股權轉讓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的邏輯關系以及履行情況,著重指出外方依照協議享有貨幣支付選擇權,并以適當方式通知了中方。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仲裁庭支持了申請人的觀點,裁定中方支付股權轉讓款并承擔仲裁費用。
【本文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來自:法律橋,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和出處。如需聘請律師,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
關注法律橋微信公眾平臺 | 楊春寶高級律師電子名片 |
![]() | ![]() |
◆
請注意文明用語,請勿人身攻擊。
◆
請尊重網上道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相關法律法規。
◆
您應當對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負責。
◆ 請勿在此提出法律咨詢,法律咨詢請去法律橋論壇。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網站管理員有權刪除違反上述提示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并接受上述條款。
本站聲明:
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站長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站長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首席主持律師:上海楊春寶高級律師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級律師。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Finance Monthly“2017中國TMT律師大獎",并入圍Finance Monthly“2016中國公司法律師大獎”,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薦律師,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上海國有企業改制法律顧問團成員,具有豐富的投資、并購法律服務經驗。[詳細介紹>>>]
業務委托郵箱:LawBridg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