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股東是否享有知情權(2007)
作者:楊春寶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07-2-25 17:01:24 點擊:
我公司的實際投資人是澳大利亞籍華人張先生,當初考慮到張先生以外籍華人名義持股在出資及外資企業變更手續上存在麻煩,故借用境內居民陳先生等人的名義辦理工商登記,公司實際由張先生出資并經營。現陳先生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財務會計憑證等財務資料。我們認為陳先生只是公司掛名股東,張先生才是真正的股東,因此,不宜將公司財務資料交給陳先生。但陳先生威脅說他將訴諸法院。請問陳先生可以告我們嗎?我們應該怎么辦?
--------- 讀者:馬麗
你所咨詢的情況在實際生活中并不少見,一些原本居住在境內的華人通過不同渠道加入外國籍,但是他們還是需要繼續在境內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一些境外華人想到境內從事經營活動,但是因為怕麻煩,于是就以境內的親戚、朋友的名義投資設立公司或者購買房產、買賣股票,其中不少最后釀成糾紛。
首先,應當指出的是,依據我國相關外商投資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無論是與中國的公司或企業共同舉辦合營企業或獨立設立外資企業,均必須經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審查批準,并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該審批行為是我國法律賦予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權利。你公司由境內居民陳先生等人的名義辦理工商登記,應為內資企業,張先生系外國投資者,不能成為你公司股東。在沒有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外資并購等方式將你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以確認張先生的股東身份。但是在目前情況下,要確認張先生為公司實際投資人,只能通過訴訟實現。
其次,股東身份應當由公司的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確認。你公司由陳先生等人的名義辦理工商登記,因此,工商登記確認的公司股東應為陳先生等人。即使你公司可以提供實際出資情況等證據材料,也必須通過提起確認股權之訴來確認張先生的股東身份。如果陳先生提起訴訟主張股東的知情權,你公司不能以陳先生僅僅是掛名股東為由進行抗辯。
第三,股東享有知情權,在股東知情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股東可以起訴公司。股東對公司的知情權是股東權利的內容之一。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公司作為股東投資載體應當在15日內將公司會計賬簿送交股東查閱。如果公司拒絕提供查閱,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因此,如果你公司在陳先生提出書面查閱要求后15日內沒有提供查閱,陳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訴你公司。當然,如果你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陳先生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你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陳先生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他并說明理由。如果陳先生仍然提起訴訟,你公司可以以此作為抗辯理由。
總之,根據你所述情形,陳先生雖然是掛名股東,他仍然依法享有知情權,并且可以據此起訴你公司。在此情形下,張先生應當盡快與陳先生協商解決辦法,確認張先生的實際股東身份,并辦理外資審批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張先生應當立即提起確權訴訟,確認其系你公司的實際投資人,并辦理外資審批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同時,我們必須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沒有進行必要的法律關系設計,不要輕易委托他人以他人的名義進行投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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