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發禁令:別墅開發、高爾夫球場等禁止用地(2006)
作者:中新社 趙勝玉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06-12-21 22:32:05 點擊:
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一項通知說,今后賽車場、公墓等為限制用地項目,禁止占用耕地;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高爾夫球場等項為禁止用地項目。
國土資源部近日說,十二月十二日,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通知》,兩目錄自《通知》發出之日起實行。
《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第一至第十四類依次為農林業、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化工、鋼鐵、有色金屬、黃金、建材、機械制造、輕工、黨政機關新建樓、城市主干道、城市游憩機會廣場及其他項目。
《通知》規定,凡列入《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第一至第十類的建設項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藝技術、裝備的建設項目,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一律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凡列入《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第十一至第十四類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目錄規定條件,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據悉,在《限制用地項目目錄》中,機動車交易市場、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業設施項目,大型游樂設施、主題公園(影視城)、仿古城項目,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項目,賽車場項目,公墓項目,機動車訓練場項目等六大項目不僅被列入限制用地項目,而且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過先行辦理城市分批次農用地轉用等形式變相占用耕地。
《禁止用地項目目錄》依次涉及煤炭、石油天然氣和化工、信息產業、鋼鐵、有色金屬、黃金、建材、醫藥、機械制造、船舶制造、輕工、紡織、煙草、消防及其他項目。與一九九九年《禁止供地項目目錄》相比,在其他項目中,增加了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高爾夫球場項目,賽馬場項目,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新建培訓中心項目,未依法取得探礦權的礦產資源勘查項目,未依法取得采礦權的礦產資源開采項目等六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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