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校內報刊轉載他人作品是否需要作者同意及支付報酬?(2003)
作者:楊春寶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05-1-21 16:32:45 點擊:
問:
我做一份在校內發行的報紙,內容全為轉載他人作品即“文摘”,并且免費發放到校內老師同學,請問,這樣我是否需要在得到作品作者的同意的情況下并支付一定報酬,才能將其作品刊登并發行?
答:
我認為需要支付報酬,但是是否需要征得其同意,則需視其有無作出禁止轉載的聲明。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判斷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并不以是否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不以營利為目的同樣可能構成侵權。您這種情況可能會理解為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的合理使用,其實不然。您的情況比較接近于著作權法第22條第1、6項,但顯然僅僅是接近而已,并不能適用該兩 項的規定。
楊春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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