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華有線:用戶向6塊錢說“不”(東方早報)
作者:湯涵婷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04-12-24 20:33:14 點擊:
引人矚目的消費者狀告歌華有線(600037)一事有了新進展:公司昨日公告稱,公司已收到北京海淀區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書》,起訴書稱原告郝某以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合同糾紛起訴該公司。
經營北京地區有線電視網絡的歌華有線是6月30日發布漲價公告的,將有線電視收看維護費由每戶每月12元調整為每戶每月18元。以歌華有線目前有線電視收費用戶220萬戶計算,每戶每月增加6元,一年增加收入1.4億元左右,由于基本沒有邊際成本的增加,預計這部分可以直接增加稅前利潤。
歌華有線的算盤打得精,但消費者并不買賬,消費者郝云峰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歌華有線提高有線電視收看維護費是單方面行為,既沒有事先和用戶“打招呼”,更沒有舉行正式的聽證會,因此他要求法院判調高無效,履行原來的12元的收費標準。
對此,歌華有線有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有線電視收看維護費項目不在《北京市價格聽證會目錄》范圍內,而且對于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特困戶,公司仍然維持原每戶每月12元的收看維護費標準。該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員稱,公司并沒有超出法律準則而擅自調高費用,從12元增加到18元是有北京市特價局批文的,但他同時承認,是歌華事先沒有和用戶和媒體做好溝通,但現在公司高管已不想再提這件事。
對此,浩華律師事務所楊春寶律師表示,雖然原告郝某只為6塊錢打官司,司法成本較大,但不管訴訟結果如何,都應該可以通過相關制度的建設,來規范象歌華這樣沒有列入聽證會名單的壟斷行業,最終可能直接推動立法。
也有業內人士行為,雖然現在離法院開庭還有一段時間,但如果法院最終支持郝云峰的訴訟請求的話,歌華有線增收的愿意豈不成了泡影,這有可能影響到公司今后的運營,對于那些兼有線電視用戶和投資者雙重身份的人們來說,無疑將面臨著兩難的境地。
(本文轉載自《東方早報》2003年8月5日B5版)
【本文作者:湯涵婷,來自:法律橋,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和出處。如需聘請律師,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
關注法律橋微信公眾平臺 | 楊春寶高級律師電子名片 |
![]() | ![]() |
◆
請注意文明用語,請勿人身攻擊。
◆
請尊重網上道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相關法律法規。
◆
您應當對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負責。
◆ 請勿在此提出法律咨詢,法律咨詢請去法律橋論壇。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網站管理員有權刪除違反上述提示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并接受上述條款。
本站聲明:
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站長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站長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首席主持律師:上海楊春寶高級律師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級律師。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Finance Monthly“2017中國TMT律師大獎",并入圍Finance Monthly“2016中國公司法律師大獎”,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薦律師,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上海國有企業改制法律顧問團成員,具有豐富的投資、并購法律服務經驗。[詳細介紹>>>]
業務委托郵箱:LawBridge#163.com